林学院关于开展2023-2024学年第二学期听评课的通知

添加时间:2024-04-03 编辑:高倩雯 浏览次数:

林学院关于开展2023-2024学年

学期听评课的通知

各系室、各位老师:

为适应教学改革的需要,加强素质教育,培养创新能力,不断提高教学质量,促进教风与学风建设,及时了解课堂教学情况和解决教学过程中的各种问题,不断总结经验,使听评课工作真正发挥促进效果,推动我院教育教学改革进程,制定了《林学院听评课工作方案》。根据方案,2024年春季学期听评课工作安排如下:

一、听评课人员组成及开展形式

参加听评课人员包括:院领导、教学督导、听评课小组、其他教师。

(一)院领导在全院开设课程范围内随机听课不少于5次。

(二)教学督导按每学期工作计划制定具体听评课方案。

(三)听评课小组

学院成立听评课工作组下设3个小组,每个小组设立组长1人。各系室按本系室人数的40% 推荐教师参加听课评工作组学院进行分组并指定小组组长,小组成员根据学院制定的听课日历在全院范围内听课

1、听课形式

听课形式分为线上、现场听课。

(1)线上听课方式:服务门户--一站式服务大厅--在线开放课堂--巡课管理--常规巡课.

(2)现场听课:到上课地点现场听课。

每位小组成员听课3次其中至少1次线下现场听课。

(四)各系室其他教师

各系室组织1-2次集体听课,包括观摩课及利用慕课等网络资源。集体听课后,当场进行集体评课讨论,系室做好会议记录,并提交集体听课报告及佐证照片。

鼓励其他教师自愿进行听评课,可将听评课结果反馈至所属系室听评课小组。

二、时间安排

(一)听课:第6教学周(2024年4月8日)至第11教学周(2024年5月17日)。听课小组根据学院制定的听课日历(附件2)开展听评课工作,被听课教师如有调课需提前通知听课教师。

(二)评课及反馈:第12教学周(2024年5月20日)至13教学周(2024年5月31日)。评课结束后各小组将教学评价表(附件3-4)、听课打分汇总表(附件5)、听课总结、集体评课会议记录等材料报送教学办,电子版打包发送至邮箱 lxyjxb2020@163.com。

三、过程管理

(一)听评课结将用于教师年度考核、教学评优、职称评定等方面,要认真对待听评课工作,凡是弄虚作假者按教学事故处理。        

(二)领导、督导、听评课小组听课要认真记录,填写教学评价表。听课结束后要及时与授课教师交换意见,指出其优缺点并提出改进意见。

(三)听课阶段结束后各小组进行集体评课报告会,邀请领导和教学督导参会。评价打分要做到统一标准,公平公开,每位组员汇报个人听课打分情况,其他组员按照评分标准互相审核监督,如发现非事实听课、评分作假等情况予以无效处理。

(四)授课教师需备齐教学资料(教材、教案、讲稿、教学进度表、其他教具)备查。


附件1.林学院2024春听评课小组分组情况

附件2.听课日历

附件3.教学评价表—理论课

附件4.教学评价表—实验实习课

附件5.系室听课打分汇总表

     附件6.林学院2023-2024学期课程清单

   林学院  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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